苗栗縣消防局泰安分隊新廳舍。109年10月13日啓用
泰安分隊辦公廳舍落成典禮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第五救災救護大隊泰安分隊辦公廳舍落成啟用典禮,訂於1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26號舉辦,由副縣長鄧桂菊親自主持,本次活動將邀請地方首長、民意代表、熱心人士及警義消、志工團體共襄盛舉。
原有的泰安消防分隊駐地基地面積僅約68坪且廳舍老舊,隨著消防人員擴增至9名且配置救災救護車輛計有5輛,空間已明顯不足,影響救災效率甚鉅,在以消防安全考量及充足消防廳舍與消防車輛進出機能之下,於民國106年即積極規劃興建泰安消防分隊,擇定於原地重建後(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26號),本案土地原係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有,於107年取得土地使用同意,由本局委託專業團隊,進行整體土地之使用規劃。並經由縣長向中央全力爭取一般性補助款5,500萬元得以順利興建動土。從土地、經費籌措到順利展開動土典禮,經各方人士極力配合、爭取,今日落成啟用。
新建第五大隊泰安分隊規劃為三層建築,廳舍空間將增加為325坪(1樓158坪、2樓149坪、3樓18坪),均提供泰安分隊使用,有效提升本縣泰安地區民衆及遊客之安全服務,健全災害防救工作,強化救災應變能力,有效整合與統籌救災資源,打造「全時運作、完全防護、指揮全面、資訊齊全」的消防使命。
泰安分隊新廳舍工程驗收
由消防署補助新台幣5千5百萬元興建的「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泰安分隊廳舍新建工程」,在包商積極施工之下,工程已全部完竣。
泰安消防隊原址為日治時期所建造的虎山派出所及衛生所,原駐地面積共68坪,其土地目前為原住民委員會所有,經取得土地使用同意後,由本局委託專業團隊進行整體規畫,並經由縣長全力向中央爭取一般性補助5千5百萬元後才得以順利地原址重建。
目前位於泰安鄉錦水村內的泰安消防分隊廳舍新建工程,總面積約354坪,規劃為地上二層樓的建築,內部規劃包括車庫、辦公室、值班台、會議室、備勤室等,工期為三百六十個工作天。這項廳舍新建工程,目前已完成整體的構建,並定於今日進行工程總驗收。
苗栗縣泰安鄉為著名之風景觀光區,轄內不但風景優美,亦有水質良好之碳酸溫泉座落於此,吸引不少觀光民眾來此遊玩,相信未來新廳舍的落成,能有效提升救災救護能力,不但能加強保護當地民眾的人身財產,亦對廣大的觀光民眾更有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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